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延津县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 知
来源: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16:14:04 浏览量:5171 字号: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延津县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  知

延住建字﹝2024﹞2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延津县市 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延津县建筑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延津县建筑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双随机办〔2024〕1号)要求,结合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延津县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检查监督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二、抽查时间

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

三、 抽查对象及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从事建筑行业的建设、施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按20%的比例检查。

四、抽查涉及部门及抽查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行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事项、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应急管理局:重点查高处坠落、触电 、坍塌 、物体打击 、施工机具伤害 、起重伤害六大类安全事故等预防工作,

五、主要任务

完善抽查事项清单。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随机抽查又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

科学制定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实际和抽查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监管职责的关联检查对象的一致性,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比例和牵头、参与单位。

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根据抽查计划,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以公开。抽查可以采用实地考核、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并充分借用电子音像记录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双随机、一公开”改革,是监管模式、监管手段、监管机制的重大变化,将对政府行政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有效的“管”能够促进更好的“放”;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举措,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和守法经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促进廉洁政府建设的务实之举,能够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和执法腐败。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随机抽查监管方式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不力,尤其是执法检查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执法检查,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