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新乡恒鑫达包装有限公司 | 年产3000吨包装材料项目 | 延津县僧固乡辉县屯村 | 新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片材机,吸塑机,裁切机,雕刻机等。 | 主要治污设施:噪声: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密闭隔音等措施。 废气:挤出口密闭+负压集气管道,加热工段密闭+负压集气管道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冷却水生产时回用,按时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 固废: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座(10m2),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10m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