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新乡鑫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09:54:25 浏览量:1058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新乡鑫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再生颗粒项目

延津县东屯镇刘庄村18号

新乡市世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破碎机,输送机,脱水机,造粒机等

主要治污设施:噪声: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密闭隔音等措施。

废气:密闭负压+水喷淋装置,+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用地面洒水保湿及绿化浇灌,剩余部分回收生产,不外排,喷淋塔废水经刮油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座(50m2),依托现有污泥暂存池10m2,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2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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