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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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新乡市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混凝土搅拌站新增年产15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两条项目 | 延津县小潭乡周庄村 | 新乡市泽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混凝土搅拌机组、筒仓、皮带廊道等。 | 主要治污设施:废气:两条生产线共计4个砂石下料口,下料口的上方安装三面一顶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进入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TA012)进行治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单条生产线共设4个粉料筒仓,每个筒仓顶部呼吸口对应1台袋式除尘器,两条生产线共计8台(TA013—TA020),筒仓呼吸口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高于本体建筑物3m且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13—DA020)排放;搅拌机配料仓产生的粉尘经搅拌机上方的抽风机负压收集,进入搅拌机上方各自的袋式除尘器(TA021—TA022)治理,尾气经各自高于本体建筑物3m且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21—DA02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噪音,噪声级在80~90dB(A)之间,经采取厂房密闭隔音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