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24年6月,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副食店、餐饮店、学校食堂等场所针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豆制品、饮料、食糖、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罐头、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十八大类食品开展2024年6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2024年6月食品安全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食品184批次,包括①生产环节64批次(饮料9批次、豆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15批次、糕点16批次,粮食加工品面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②销售环节8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4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调味品24批次、饮料2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③餐饮环节5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酒类2批次);④食用农产品30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5批次、蔬菜12批次、水果类1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信息
1、新乡汇来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桃,氧乐果检出值为0.0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测机构为河南冠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延津县闪辉粮油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39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测机构为河南冠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新乡市恒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100g。检测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三、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情况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同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拆举报电话进行投拆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