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新乡市建文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泡花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关于《新乡市建文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泡花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15:09:29 浏览量:647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新乡市建文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年产4万吨泡花碱扩建项目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建文路1号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反应釜、板框压滤机等。

主要治污设施: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同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50m3/d,处理工艺:预处理+水解酸化+ UASB+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与现有循环冷却外排水一同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废气:砂仓投料过程和配料投料过程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英砂堆场采用喷淋洒水装置除尘;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厂区现有“低温等离子+生物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依托现有1座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存放废滤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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