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兴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财政局根据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市场化多元化发展,赋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动国企市场化改革。督促县管企业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县管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依法规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逐步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动企业开放合作,帮助企业紧跟市场,做强本业,延展产业链,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新乡市惠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国有控股)面对政策性粮食收购萎缩、收入下降和资金融资难度大等不利因素,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多方寻求合作,先后同中储粮河南公司、中粮贸易河南公司、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油脂有限公司以及京粮粮油集团等单位洽谈合作,开展仓房租赁、代收代储等多元化业务,通过多方努力,已成功与中粮贸易河南公司、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代收代储业务,为公司稳收益提供保障。
(三)积极推动国企开拓业务。积极整合我县医疗市场,发挥国有企业优势,由县投资集团和县康津医药共同筹建成立延津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主营范围包括各种医疗设备、医疗高值耗材等医疗器械的采购,将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及耗材等医疗用品进行统一采购,提高县域医疗行业的整体效益。
二、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提升国资国企运营能力
(一)梳理盘活低效闲置资产。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制度,梳理低效闲置资产,确保资产盘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盘活收益及时上缴国库,使资产使用效益和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县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61所撤并学校的闲置土地、校舍进行核查,并由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8999.3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6975.58万元,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023.8万元。目前,该批闲置资产已划转至各乡镇政府管理,各乡镇拟采用对外出售、出租出借、投资合作等方式进行盘活,所得收益由乡镇、村级按比例分成。
(二)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进一步强化资产归集,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定位更加准确,发展战略更加明晰,主业优势更加突显,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目前,我县国资国企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股权集中、主业清晰的发展格局。县投资集团依法获取了开发区工业供水特许经营权、延津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特许经营权;县城投公司与河南二建成立合资公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升至二级;产投公司与河南正阳成立合资公司,提升我县建筑企业工程施工能力;兴延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中创农批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合作进行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确保“菜篮子”安全。对4家目前仍然存续但无实际业务和“空壳”国有企业,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
三、接轨市场用人机制,激发国资国企创新发展
(一)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激发县管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优做强,促进收入分配合理有序。以工作业绩为导向,与市场接轨,坚持内具公平性、外显竞争性”的定薪基本原则,印发《延津县县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分配理念,不断调整优化薪酬分配结构,健全“以岗定薪、以技定档、以绩定奖”的薪酬管理机制。对企业在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经营效益、产业空间拓展、产业招商运营、产业金融创新、开展资本运作、推动重大项目关键节点突破、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的,适当给予专项奖励。
(二)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员工队伍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县财政局作为县政府履行出资人向县管企业委派董事,加强国企董事会建设;对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制度,稳步有序推进国企市场化转型发展。印发《延津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通知》,推进市场化选聘企业管理人员,推行经理层全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向社会招聘比例,打破人才流动壁垒,推动人才的内外流动,优化人岗适配,激发队伍活力。
四、严格国资国企监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一)开展资产清查,切实摸清“家底”。目前,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49户。截至2023年底,全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额81.02亿元,负债总额30.8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8.09%,所有者权益50.16亿元。县财政局计划在年底开展一次县管国有企业全面清产核资排查资产工作,精准摸清企业资产“家底”。
(二)厘清资产权责边界,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印发《延津县财政局授权放权清单》《延津县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2024版)》,立足国资监管职责,转变监管方式和履职理念,动态优化授权放权事项,根据县管企业不同经营状态实施动态监管。对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该由财政部门履行的投资监管职责,制定了《延津县县管企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对依法应由县管企业自主作出投资决策的事项,由企业按照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自担责任,财政部门加强监管。
(三)健全监督机制,着力化解风险点。积极落实深化提升国企改革要求,推动国企构建高效治理体系,通过提高发展质量,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将资产负债约束成效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督促企业管理者贯彻落实资产负债管控要求,通过考核目标实现对企业债务风险的有效监管。依托企业财务快报、年报数据,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动态掌握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做好债务风险状况预判,督促企业明确还款来源,并对其债务偿还情况跟踪监督检查。
(四)实行分类管理,增强监管针对性。我县国企分为功能类和公益类两类。对功能类企业,要求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控股,根据企业实际,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最后,恳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及与会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