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新乡市翼力卫生清洁供应保障有限公司 | 年洗涤2400吨医疗机构织物用品项目 | 延津县榆林乡新长北线与经十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 新乡市泽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是为医院布草、医用服饰等医用织物用品提供洗涤服务,无生产性产品产生。 | 主要治污设施: 废气:燃气锅炉配有低氮燃烧器,燃气锅炉烟气经1根不低于8m排气筒(DA001)排放,并连接在线监测系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滤池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一起经过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0t/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固废:生产期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废手套、废口罩为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蒸汽锅炉与洗涤等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噪声级在70~90dB(A)之间,经采取厂房密闭隔音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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