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延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我局拟对其坐落在延津县东屯镇西屯村的东屯镇烈士墓园历史用地予以确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组织本宗地、邻宗地共同现场指界,一致同意以烈士墓园现有的围墙外皮为界进行土地权属确认。经我局初步核定,该宗地从上世纪40年代使用至今,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属历史用地。土地性质拟确定为国有划拨土地,土地用途拟确定为特殊用地,公告内容如下:
1. 用地时间:1947年至今
2. 用地面积:1870.88平方米(2.8063亩)
3. 用地四至:东至西屯村道路,南至西屯村道路,西至西屯村,北至西屯村
4. 土地使用者:延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7日止,如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材料送达地址:延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7633551)。公告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该宗地予以确权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