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县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15:41:35 浏览量:801 字号:

延津县益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延津县博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全县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提高经营者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现将现场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4年9月-12月(单家机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延津县辖内注册的地方金融组织,延津县益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延津县博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检查比例100%。

(三)检查范围。2023年度及2024年至进场检查前一个月经营活动情况,根据需要可适当向前追溯。

二、检查内容

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司治理、内部管理、业务合规、资金运用、经营风险及上一年度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一)公司治理情况。检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一致;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股权结构、董监高人员与监管部门备案的是否一致;经营场所标牌、标识设置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内设机构和关键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经营技能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是否存在股东及高管人员频繁变动的情况;调查了解控股股东的资质背景、实业背景等。

(二)内部管理情况。核查是否制定合规统一的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一级风险预警机制等;抽查相关文件档案核验上述制度具体落实情况。

(三)业务合规情况。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高利贷、套路贷、砍头息等非法金融活动情况;单户比例及业务集中度、关联度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各项准备计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暴力催收;业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往年度现场检查或行业年审的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资料等。

(四)资金运用情况。核查是否抽逃注册资本;是否存在违规融资行为;账册是否完整,账单、账证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账外经营;通过分析业务台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核查是否存在隐瞒有关违规问题。

(五)经营风险情况。核查代偿余额、不良余额及代偿率、不良率;是否存在套路贷、高利贷、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属于“空壳”“失联”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等。

(六)消防安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职责,组织对人员的消防培训,定期检查各项消防设施、指示标志,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等。

(七)数据报送情况检查。检查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报送是否有迟报、漏报现象,报送的数据是否依照统计调查制度计算,是否与统计台账、原始凭证、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

三、检查方式

县政府办成立检查组,成员由县政府办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人员、县消防大队、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现场检查主要采取座谈交流、现场察看、审查账册(业务台帐)电话询问及走访有关客户方式开展。

四、结果运用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和完成时限,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置。县政府办将对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地方金融组织下发通报。

五、检查要求

本次现场检查,凡是未提交公司自查报告、不配合或拒绝检查,以及对检查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情节采取强化监管措施,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附件:检查对象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检查对象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一、融资担保公司

1.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结构说明、董监高人员名单及简历、一年内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变动及备案情况。

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会议记录、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制度、客户保证金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3.融资担保业务台账及截至检查日在保业务明细(需包括被担保人名称、合作银行或其他机构、担保额及期限、担保费率、在保责任余额)、非融资担保业务在保明细、截至检查日有在保责任的前十大客户(包括融资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及相关档案资料、关联交易或关联担保情况说明、存入保证金明细及账户银行对账单。

4.委托贷款、对外投资明细及合同(协议)。

5.检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同期银行对账单、明细分类账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等风险拨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6.代偿余额清单(列明被担保人名称、代偿金额、代偿时间及代偿追收情况)、应代偿未代偿清单(列明金额、合作银行或其他机构)。

二、小额贷款公司

1.股权结构说明、董监高人员名单及简历、一年内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变动及审批情况。

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会议记录、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3.业务台账及截至检查日存量业务明细(需包括借款人名称、借款金额及期限、贷款利率、借款余额)。

4.对外投资明细及合同(协议)

5.截至检查日存量业务前十大客户及相关档案资料。

6.检查前一个月的所有账户银行流水、财务报表、明细分类账等、一般(风险)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等风险拨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7.逾期清单(列明借款人名称、逾期金额、逾期时间)

8.近6个月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