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来源: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7:21:21 浏览量:157 字号:

根据《 延津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延巩领办〔2024〕4号要求 ,符合16-65周岁享受帮扶政策脱贫劳动力(含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在延津县之外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务工交通费补助。跨省就业60天以上(含60天)1年之内的,每人每年补助500元;省内市外就业60天以上(含 60天)1年之内的,每人每年补助200元;市内县外就业60 天以上(含60天)1年之内的,每人每年补助100元。现对2024年符合条件的申家成等304人给予一次性务工交通费补助112800元。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导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23日

电子邮箱:yjjiuyeju@163.com

监督电话: 0373-7697901

附件: 延津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公示表

2024年9月25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汇总表.xlsx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