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延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0:16:49 浏览量:652 字号:

赵华铭、杨瑞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加大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延津县司法局将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紧扣青少年心理生理特征,聚焦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以三项制度为保障,着力打造三支队伍,不断探索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夯实普法教育制度保障。将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任务、整合资源、加强联动,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择优推荐35名干部担任全县14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遴选普法骨干46人,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治宣讲团;以“青年”和“志愿者”为要素组建一支常态化、规范化的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部门联动、专群结合、普治融合,多渠道壮大普法队伍力量。三是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以“普法+心理辅导”为切口,探索法律服务与心理辅导相融合的方式为青少年提供司法保护。每年9月,联合多部门深入全县各学校开展消防、反诈、应急、法治、心理健康等形式多样的“开学法治第一课”。为兼顾普法针对性、趣味性、吸引性,组织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司法所开放日观摩活动。针对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事件,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37所学校34000余名师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场活动。平均每年开展送法进校园相关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受益学生达4余万人次,有效推动了法治教育融入中小学日常教育,在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随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格局不断健全,青少年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总体上有了较大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的氛围日益浓厚。但现阶段,青少年法治教育缺乏创新性、联动机制保障不够、活动形式载体不丰富等问题也有所显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推进和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形成。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分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充分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拓展实践载体,创新活动方式,书写自身特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加强联动,形成青少年普法教育合力。组织、指导、协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青少年法治教育责任,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等直观、鲜活的法治教育,做到法润心灵,法护成长。加强与教体局、团县委、司法机关联动,开展依法治校等主题活动,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二、创新形式,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力度。针对青少年心理、生理发展特点,广泛开展漫画普法、H5页面普法、微动漫、微视频、线上普法竞技等青少年易于接受、感染力强、乐于参与的新媒体普法活动。进一步丰富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努力争取资金、场地支持,着力建设集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整合力量,进一步促进家校社共育共建。充分利用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力量,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开展法治教育、做实法律援助以及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组织协调法官、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探索视频录制、模拟法庭、网络直播等形式,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切实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实配强各学校法治副校长队伍,健全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建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切实将法律知识融入德育课堂,共同引导师生培养法律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

四、发挥职能,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加大未成年人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涉及未成年人抚养、受教育、校园欺凌等案件,第一时间协调法律援助律师主动介入,全力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不受伤害。与公检法机关对接,建立一支优质未成年人援助律师团队,指派了解未成年人心身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专门承办,着力提升援助案件量水平。加大涉罪未成年人矫正帮教力度,建立心理咨询室,着力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对每一位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个案帮扶、心理疏通、回访帮教等措施,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尽快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