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0:36:35 浏览量:714 字号:

陈全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壮大我县有代表性本土民营企业”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部署和市委“两大跨越”“十大工程”目标要求,紧扣食品、化工、环保三大主导产业布局,不断强化并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先后解决了慧联电子、天利热工、中邦科技、汇淼科技等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地发展问题,极大支持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发展潜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国家正在积极审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工作。同时,加上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及成果的逐步运用,乡镇企业用地在用地选址、征收报批等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企业发展,为破解此类难题,我们一直致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保障乡镇企业发展。近年来,我局加快构建完善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价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下一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打好基础,全面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由于我县未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县市,在入市工作全面推行之前,乡镇企业可以通过与土地所有权人以入股联营方式解决乡村部分企业用地难题。目前,我局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对集体土地转用、使用的操作流程等将进一步细化,以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乡镇企业用地需求。

二是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助力企业加速发展。两年来,我们先后深入到天利热工、中邦科技、一铭内衣等企业不断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用地诉求,有效解决企业发展用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持续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企业用地发展问题导向,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不断加强在政策宣传、政策辅导等方面的工作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创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园区,营造公平、公开、透明、良好的市场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立足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战略,以和美乡村、产业发展为牵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拿出新举措,全力支持乡镇民营企业走上高质量发展新道路。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