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 号),延津县气象局开展了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组织编制了《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工业园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等要求确定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重点、范围、技术路线等,形成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国气象局《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指南》(气预函〔2019〕42 号)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编制,并完成本报告,现将相关成果予以公开。
延津县气象局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