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以询价方式对延津县2024年增殖放流鱼苗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鲢鱼、鳙鱼鱼苗共计106万尾。
二、采购金额:人民币18万元。
三、放流时间地点:初定于2024年12月13日前在延津县大沙河刘庄段现场放流(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采购具体要求
1、规格:≧5cm/尾。
2、数量:鲢鱼鱼苗不低于95.4万尾,鳙鱼鱼苗不低于10.6万尾,总数量不少于106万尾。
3、质量:所提供的鱼苗感观质量与可数指标须符合下列要求: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滑,到达放流点交货时的成活率达95%以上。
五、报价方式
1、本次采购实行总价包干制,采购金额包括鱼苗款、暂养、检验检疫、包装、运输、搬运、甲方验收人员路费食宿等全部费用,总价18万元。
2、此次询价按照每万尾价格进行报价,请各供应单位结合苗种品种、规格大小、质量等要求,换算重量,形成综合报价,按照总价控制,提供鱼苗数量(尾数)最多的中标;数量一样多时,选取重量(斤数)多的;数量、重量同样多时,优先选取供种单位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的;如数量、重量、级别全部一样时,选取距离放流地点最近的。
3、供苗方在放流前提供药物残留和疫病检疫报告,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3.为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上报河南省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经济物种苗种供应单位的函》所公布的单位;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八、报名方式
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且愿意承担本项工作的企业,于2024年12月10日17:00前,联系延津县农业农村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可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供),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3-7623802
邮 箱: yanjinshuichan@163.com
地 点:延津县东大街5号
附件:增殖放流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