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来源:延津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0:57:37 浏览量:51 字号:



序号扶持政策清单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内容政策文件
1高龄津贴延津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延津县民政局
延津县财政局
80-89岁:50元/人/月
90-99岁:100元/人/月
100岁及以上:300元/人/月
《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延政﹝2022﹞133号)
3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租赁)补贴在延津县民政局已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延津县民政局
延津县财政局
对社会力量新建(自建房和租用房)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50张以上(含50张),按照核定床位数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财政预算或者彩票公益金中解决,自建用房每张床位补贴900元(分三年按每年每张床位300元),租赁用房租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600元(分五年按每年每张床位120元)。接受补贴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5年内改变用途的,由相关部门收回一次性开办补助费。《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延政﹝2013﹞42号)
4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在延津县民政局已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延津县民政局
延津县财政局
对已运营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含以租赁形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床位运营补贴。由县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综合评审。由县财政给予每张床位每年600元运营补贴。《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延政﹝201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