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转型升级方面】设备更新贷款贴息项目奖补政策
来源:延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15:36:24 浏览量:133 字号:

一、文件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5〕1号):纳入到工信系统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清单内的企业,其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年度投资(含设备及配套软件)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贴息。获得中央1.5个百分点贴息的,省财政配套贴息1个点;未获得中央贴息的,省财政贴息1.5个点。单个项目、单个企业年度贴息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3.截止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企业贷款必须用于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且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投资(含配套软件)支出不少于500万元。

三、需提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自行编制《河南省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贷款需求表》。

四、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河南产业大脑(https://hncydn.gxt.henan.gov.cn:8005/#/userManage)”线上填报《河南省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贷款需求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项目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汇总生成《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贷款需求清单》。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需求清单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形成“河南省制造业贷款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原则上每月滚动更新一次。

五、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延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投资股  769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