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5〕1号):支持特色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平台建设单位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新建节点建设单位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的截图。
2. 重点支持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7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先支持先进计算、光电产业、预制菜、超硬材料、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生物医药、酒饮品、现代家居等产业链所属企业。
3. 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主体应为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主体应为省级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所属政府投资平台牵头,与数字化服务商组建的联合体;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申报主体应为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政府投资平台等企业法人主体。
4.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前期已列入同类平台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5. 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需提供申报材料
报送资料: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联合出具的推荐文件和汇总表(盖章)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1份。
四、申报流程
1.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2.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核实,两部门出具推荐文件、汇总表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延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运行股 76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