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引领方面】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政策
来源:延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16:04:56 浏览量:321 字号:

一、文件依据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规〔2023〕36 号)

二、申报条件

(一)入库培育企业申请条件

1.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 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 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 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 10 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 3 年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 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3.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 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或国内前5位,或省内第1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10位代码分类,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5.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 际先进国内领先同类产品领先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 牌战略,市场前景良好。

6.经营业绩优秀。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所属细分的总 体水平。年销售收入4亿元及以上(已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不受销售收入限制)。

(二)省级单项冠军申请条件

 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 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7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 3。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其他申请条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印发的遴选通知)。三、评价方法

1.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全面摸排梳理骨干企业,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市场份额居全国前列为标准,建立省市县三级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长期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产品、产业链上牵动性强的企业。加强入库企业的监测评估, 对不具备培育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调整。

2.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每年组织1次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且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3.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遴选通知要求,组织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积极申报,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 品)的企业,自动取消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每3年对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进行1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 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均实行动态管理。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每3年复核评估1次,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产品)每年更新1次

四、承办单位、股室、联系方式

延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投资股  769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