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对《延津县辣滋旺食品厂年产1500吨方便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7:12:08 浏览量:10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延津县辣滋旺食品厂

年产1500吨方便食品生产项目

延津县司寨乡新生屯村新生屯东南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打粉机、食品膨化熟制机、拌料锅、包装机、传送带、紫外杀菌设备、热油机(电加热)、储油罐等。

废气:投料、油炸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投料工序收集的废气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炸工序收集的废气引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生产废水进入厂区隔油沉淀池+A/O生化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后一起经管网一同排入司寨乡污水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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