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河南豫粮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 挤压车间生产设备扩建项目 | 延津县先进产业制造区经十三路与纬七路交叉口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新增1台混合机、6台造粒机、1台破碎机;依托现有2台混合机、6台造粒机、1台烘干机和1组冷却机组等。 | 废气:项目投料、混合、筛分、破碎、烘干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和氨气依托现有冷压造粒复混肥生产线的“2套袋式除尘器+1套洗涤塔+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处理;天然气热风炉依托现有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与冷压造粒复混肥生产线共用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本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人员从现有工程中进行调剂。 固废:原料使用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贮存,定期出售; 除尘器和扫地机收集的粉尘以及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机器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措施后达标排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