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0F001-1401-2026-00001 | 成文日期: | 2026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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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延政〔2026〕17号 |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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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延津县第87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艾光磊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梦琦同志为延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瑞坤同志为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风禄同志为延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贾普润同志为延津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 坤同志为延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 晋同志为延津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
王崇锋同志为延津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红伟同志为延津县发展改革和保障中心主任;
刘 杨同志为延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崔兴辉同志的延津县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主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范晓宇同志的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原守君同志的延津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杨成彬同志的延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苏 栋同志的延津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宝旺同志的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 岩同志的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申 凯同志的延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军民同志的延津县发展改革和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张红伟同志的延津县发展改革和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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