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与延津中州供水有限公司签订的《延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延津中州供水有限公司已开始组织人员和资产各项接收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原延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职工、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水厂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6月2日至6月4日到延津中州供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二楼会议室做人员信息登记备案。逾期不备案,将视为自愿放弃进入延津中州供水有限公司的机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请全体职工相互转告。联系电话:0373-7696601。
特此公告!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延津中州供水有限公司
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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