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户
二、补贴范围
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病死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
三、补贴标准
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贴标准为:养殖量达到出栏生猪500头、肉牛出栏50头、奶牛存栏100头、羊出栏200只、肉禽出栏10000只、蛋禽存栏2000只以上,达不到标准的可到乡(镇)动物防疫中心站领取疫苗。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70元/头以下。
四、政策依据
《延津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延农【2026】29号)、(延农【2026】30号),《延津县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延农【2026】31号)。
五、申请程序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注册与资格申请:养殖户通过微信小程序 “牧运通” 注册,选择对应省份,填入手机号及密码,完善提交养殖场信息,经乡镇、区县两级审核。疫苗入库与免疫记录:养殖场购入疫苗后,将自行采购的疫苗相关信息上传系统,录入疫苗在免疫使用的基础数据。补贴申请:养殖场申请补贴前,上传采购发票和免疫辅佐材料。初审:乡镇管理员对养殖场信息及免疫申报数据进行初审;终审:区县管理员对养殖场信息及免疫申报数据进行终审;对养殖场补贴申请终审后,可在补贴汇总表中查看、导出、打印本辖区的补贴申请汇总。
六、申请材料
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 申请材料:采购发票和免疫辅佐材料。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材料: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汇总表、银行账户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七、咨询电话
0373-7693202
八、受理单位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股
九、办理时限
一年
十、联系方式
0373-7693202
十一、监督渠道: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 0373-7622040 0373-769320
豫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