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来源: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6-29 15:57:17 浏览量:580 字号:

一、补贴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二、补贴机具范围: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省农机中心机具目录补贴范围内的22大类47个小类128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县补贴范围(范围随省联动调整)。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按照省农机中心、财政厅统一发布的《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年度调整)》文件要求执行。

四、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不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五、补贴程序:自主购机—申请补贴—指标确认—购机核实—结算补贴资金。1.申请补贴:购机者通过手机下载农机补贴APP,在APP上按照要求提出补贴申请2.指标确认: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按照实施方案和报名顺序原则确认指标,予以公示,签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3.购机核实:资料核验和机具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4.结算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根据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补贴材料,按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购机对象的一卡通。

六、申请对象在补贴过程中需提供资料:

个人:本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原件复印件、社保卡账号、行驶证等资料,留存复印件各一份,。组织:购机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信息。留存复印件。

七、投诉、咨询电话

县财政局:0373-7627809       县农机局:0373-7626030 0373-710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