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全县自建房领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6-08-11 15:08:04 浏览量:177 字号:

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受台风“白海豚”残涡北上影响,11日至13日我县将有强风雨天气。11日至13日(周二至周四)我县·将有强风雨天气。11日至14日(周二至周五),我县有5级左右东北风,阵风7到8级,局部9级以上。市防指已于8月10日15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按照《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会商研判,决定即日起启动全县自建房领域防汛 Ⅳ 级应急响应。为扎实做好本轮自建房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自建房汛期安全防范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岗位责任,全员在岗、全力备战,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房屋坍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筑牢自建房防汛安全防线。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1.重点排查对象:重点排查低洼积水区域、河道周边的自建房;老旧砖木、土木结构自建房;长期闲置、私自改扩建、加层搭建的自建房;用于餐饮、住宿、商超、仓储等经营性自建房;前期排查出的C、D级隐患自建房以及临时搭建棚屋、围墙、雨棚、外墙挂件等附属设施。2.重点排查内容:重点检查房屋地基是否沉降、墙体是否开裂、屋面是否漏水、梁柱是否变形、结构是否松动;查看周边边坡、挡土墙是否出现裂缝、溜塌、渗水等险情;核查隐患房屋管控措施是否到位、警示标识是否完好、人员是否彻底撤离。3.隐患闭环处置: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现场督促责任人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受暴雨威胁严重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停用封控、人员转移、设置警戒等刚性措施,坚决做到“人离、房空、关停”,严禁人员回流居住、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响应期间,全县自建房防汛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岗在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严禁脱岗、漏岗、空岗。严格执行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汛情、险情统计上报工作,按时报送工作动态,一旦发现房屋坍塌、人员受困等突发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同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备足备好雨衣、沙袋、铁锹、照明设备、应急物资等防汛抢险物资,组建村级应急抢险小队,提前做好应急救援、人员转移、应急安置各项准备。针对突发险情,快速响应、科学处置,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要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延津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