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10:43:52 浏览量:5169 字号:

2017422在延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延津县财政局局长  王明彬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72536万元,为年初县人代会批准预算70680万元的102.6%,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64719万元(2015年实际完成65749万元,由于营改增,调整为同口径为64719万元)增长12.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增值税8653.6万元,为预算5175万元的167.2%,比上年同口径5801.5万元增长49.2%;

营业税4428.4万元,为预算7723万元的57.3%,比上年同口径4848万元下降8.7%;

企业所得税2428.9万元,为预算2210万元的109.9%,比上年2012.4万元增长20.7%;

个人所得税448.2万元,为预算566万元的79.2%,比上年514.8万元下降12.9%;

资源税2196.7万元,为预算33万元的6656.7%,比上年32.2万元增长6722%

城市维护建设税781.4万元,为预算832万元的93.9%,比上年769.6万元增长1.5%

房产税889.4万元,为预算799万元的111.3%,比上年726.5万元增长22.4%

印花税268.8万元,为预算333万元的80.7%,比上年307.3万元下降12.5%

城镇土地使用税2169.3万元,为预算2730万元的79.5%,比上年2481.1万元下降12.6%

土地增值税1100.3万元,为预算932万元的118.1%,比上年840.4万元增长30.9%

车船税3616.4万元,为预算7191万元的50.3%,比上年6551.6万元下降44.8%

耕地占用税12727.6万元,为预算9921万元的128.3%,比上年8971.7万元增长41.9%

契税1282.2万元,为预算1265万元的101.4%,比上年1158.4万元增长10.7%

专项收入(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收入)1524.9万元,为预算2688万元的56.7%,比上年2535.9万元下降39.9%;

行政性收费收入7156.8万元,为预算15255万元的46.9%,比上年14584.5万元下降50.9%;

罚没收入4028.8万元,为预算3474万元的116%,比上年3288万元增长22.5%;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60万元,为预算407万元的113%,比上年399.5万元增长15.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877.2万元,为预算5978万元的215.4%,比上年5672.8万元增长12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县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7206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调整为210451万元,实际完成2091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4%,比上年实际支出183766万元增长13.8%。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77万元,为调整预算22236万元的99.7%,比上年19056万元增长16.4%;

国防支出2076万元,为调整预算2076万元的100%,比上年355万元增长484.8%;

公共安全支出9589万元,为调整预算9589万元的100%,比上年8252万元增长16.2%;

教育支出43798万元,为调整预算43798万元的100%,比上年43954万元下降0.4%,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3236万元,为调整预算3236万元的100%,比上年1110万元增长191.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38万元,为调整预算5538万元的100%,比上年1882万元增长19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9万元,为调整预算22685万元的99.9%,比上年19976万元增长1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32万元,为调整预算29532万元的100%,比上年28573万元增长3.4%;

节能环保支出4674万元,为调整预算4734万元的98.7%,比上年5828万元下降19.8%,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16778万元,为调整预算16778万元的100%,比上年9035万元增长85.7%;

农林水事务支出33303万元,为调整预算34487万元的96.6%,比上年30304万元增长9.9%;

交通运输支出7427万元,为调整预算7427万元的100%,比上年3120万元增长13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80万元,为调整预算1680万元的100%,比上年1226万元增长3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7万元,为调整预算647万元的100%,比上年224万元增长188.8%;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9万元,为调整预算69万元的1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90万元,为调整预算990万元的100%,比上年715万元增长38.5%;

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为调整预算453万元的100%,比上年3138万元下降85.6%,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49万元,为调整预算1749万元的100%,比上年1448万元增长20.8%;

债务付息支出757万元,为调整预算757万元的100%,比上年559万元增长35.4%;

其他支出1990万元,为调整预算1990万元的100%,比上年5011万元下降60.3%。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财政部门开拓创新勇作为,主动进取敢担当,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一是积极促进投资增长。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0865万元,用于交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传媒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3684万元支持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落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资金957.1万元,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回暖。二是发展载体建设。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安排资金565万元,支持打造百亿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不断提升;安排资金200万元,支持特色商业区建设。三是支持生态保护。安排资金3925万元,支持大气、水体污染防治;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203.9万元,减少污染气体排放;安排资金84万元,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保护绿水青山四是支持企业发展。落实营改增政策,为企业减税4500万元;安排新三板上市企业奖励资金350万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542万元,高成长服务业专项资金300万元,科技创新奖励资金214万元,全力支持企业升级改造。

落实富农惠农政策,全力支持三农发展一是大力支持粮食生产。争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498万元,及时足额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89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05.1万元,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筹措农业保险补贴338.8万元,增强了我县农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资金5788万元支持全县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和危桥等交通运输项目,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筹措564万元支持28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成功申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3个;安排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资金2189万元,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危房改造资金277万元,改造危房300户。三是支持脱贫攻坚。筹措专项扶贫资金2462万元,支持了一批产业扶贫、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全县3878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统筹整合资金1589.5万元,用于26个贫困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全县民生支出164182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8.5%一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9万元,同比增长13.5%,其中: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5万元,五保供养资金支出900万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60元、150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000元、3300元。稳步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拨付养老金2705万元。二是支持教育发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7352万元,其中:免费教科书支出768万元,公用经费补助5908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76万元。安排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215万元和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建设长效机制资金1763万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32万元,同比增长3.4%。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医改工作稳步推进。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制度机制。一是深化国库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资金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持续加强。2016年全县公务卡结算金额4070万元,2015年的3.12倍。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全年采购总规模达4.9亿元,节支率3.9%。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明显,全年评审项目208个,审减1.03亿元,审减率11.2%二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筹划了民生路棚户区改造、榆东引黄调蓄工程等11个项目入选PPP项目库,入库个数全市第1,计划总投资64.3亿元,制定了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打捆项目《PPP 模式应用初步实施方案》。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进行盘活,共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646.65万元,用于弥补2015年超支挂账。四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时间要求,对全县财政总预决算和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其中:部门预算公开65个,部门决算公开125个,公开科目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提高了财政支出透明度。

2016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收支管理,优化收支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收乏力,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难以满足保障公共服务发展需要;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继续提高;财政重点改革还不够深入,改革力度还需持续加大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17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稳定,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定额在上年基础上再压缩5%,压缩的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民生支出。

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各类资金统筹力度,积极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严禁编列新建、扩建、迁建、高档装修、购置楼堂馆所项目资金,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

按照《预算法》要求,严格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的基本规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安排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99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78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4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40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9万元。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99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5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0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0万元(其他债务还本通过政府置换债券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97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0680万元增长12.9%,比上年实际完成数72536万元增长10%。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88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2.9%,其中:国税部门128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9.7%;地税部门36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1%。

非税收入3097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5579万元,比上年县人代会批准的支出预算172061万元增长7.9%,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37万元,增长45.2%(增长基数为上年预算数,下同);

国防支出510万元,增长2%

公共安全支出7583万元,增长7.6%

教育支出38807万元,增长4.3%

科学技术支出2030万元,增长1.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83万元,下降15.9%,下降原因主要是中央省市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289万元未提前下达,在预算执行中上级会增加部分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9万元,增长76.1%,增长原因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财政负担部分及企业养老金缺口等增加1224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57万元,增长12.5%

节能环保支出1765万元,增长142.8%,增长原因主要是今年安排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85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247万元,增长14.4%

农林水事务支出13947万元,下降52.8%,主要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914万元上级未提前下达,上年下达易地代保资金1.4亿元,属于一次性追加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1738万元,下降51.8%,主要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96万元上级未提前下达,上年安排一次性支出153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355万元,下降38.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7万元,增长9.2%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5万元,增长17.2%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9181万元,增长1909%,主要是往年中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结余14047万元,2017年因上级政策调整,将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支出转列公共预算支出,其中:8080万元用于安排剩余工程款,5967万元统筹用于县本级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增长107.9%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10万元,增长37%

预备费1000万元,下降45.4%

债务付息支出1800万元,增长28.6%

其他支出18387万元,下降15.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812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75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0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73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61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232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566万元;

上年结余179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98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96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829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产业基金扶持等,其中:食品产业扶持资金3000万元、节能环保产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775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267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154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66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8万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43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业、教育体育事业等;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4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450万元;

基金调出14047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本次会议开始前,已安排的支出事项有:

上年度结转的支出;

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转移支付支出等。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0万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97.8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757.02万元,预计节余440.8万元。

(七)投融资计划安排情况

2017年新建、续建工程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精准扶贫就业基地、绕城公路建设等十项民生实事需融资的70878万元,由农投、文投、城投和产投等融资平台以PPP等融资模式筹措资金,根据项目轻重缓急逐步实施。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财政收支范围,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的规定,硬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个环节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水平,使财政收支预算更加完整、规范和透明。

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编报口径,如实客观地反映预算单位的资金需求和资金收支管理状况,编好、编实预决算,积极开设预决算公开专栏,提升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使预决算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向老百姓交一个明白账,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完善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编制、申报制度,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实现用款计划对部门预算执行的控制,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尝试建立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用款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保证资金规范使用的基础上,简化拨款流程,加强和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划分标准和程序,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效率。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全面持续整合国有资产、资源,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措施,全力支持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同时加强与省级投资公司的对接合作,实现增资扩股,最大限度的提升我县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

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按照年初预算目标,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强财政、国地税、职能部门及各乡镇的沟通联系,分析收入形势,着力解决影响增收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继续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预算资金支付系统,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程、实时监控,强化资金使用审核机制;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惠民利民等民生补助及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骗取、套取、克扣、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继续做好对预算单位的日常财务监管,进一步开展会计质量信息检查,健全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力争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创新、富裕、文明、生态、开放新延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