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16:35:53 浏览量:4270 字号:

2016322日在延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延津县财政局局长  李庆顺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延津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上下审时度势,稳扎稳打,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稳增长、强保障、惠民生、促改革、严管理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经县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70531万元,执行中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65749万元,实际完成657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2249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调整为184529万元,实际完成1837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增长5.1%。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4703.7万元,为预算6748万元的69.7%,比上年4098.8万元增长14.8%;

营业税完成7030.6万元,为预算10937万元的64.3%,比上年9665.8万元下降27.3%;

企业所得税完成2012.3万元,为预算3477万元的

57.9%,比上年2786.3万元下降27.8%;

个人所得税完成514.8万元,为预算845万元的60.9%,比上年677.3万元下降24%;

城市建设维护税完成769.6万元,为预算1170万元的65.8%,比上年937.1万元下降17.9%

小税种完成21069.1万元,为预算20875万元的100.9%,比上年17134.1万元增长23%;

专项收入完成2535.9万元,为预算813万元的311.9%,比上年728.8万元增长248%;

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4584.5万元,为预算15420万元的

94.6%,比上年24438.3元下降40.3%;

罚没收入完成3288万元,为预算1519万元的216.5%,比上年3113.4万元增长5.6%;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99.5万元,比上年430.7万元下降7.2%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672.8万元,为预算2262万元的250.8%,比上年476.1万元增长1091.5%

其他收入完成3168.2万元,为预算1683万元的188.2%,比上年519.3万元增长510.1%。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6.2万元,为调整预算18733万元的102%,比上年17149万元增长11.1%;

国防支出355.2万元,为调整预算393万元的90%,比上年349万元增长1.8%;

公共安全支出8251.6万元,为调整预算8183万元的

101%,比上年7588.2万元增长8.7%;

教育支出44023.3万元,为调整预算43917万元的

100%,比上年43441.4万元增长1.3%;

科学技术支出1109.9万元,为调整预算1109万元的

100%,比上年1661.2万元下降33.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1.8万元,为调整预算1819万元的103%,比上年1455.6万元增长29.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5.4万元,为调整预算20038万元的100%,比上年17723.6万元增长12.7%;

医疗卫生支出28345.6万元,为调整预算28670万元的

99%,比上年26491.9万元增长7%;

节能环保支出5788.8万元,为调整预算5825万元的

99%,比上年2910.6万元增长98.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64.3万元,为调整预算8151万元的

108%,比上年11688.2万元下降25%;

农林水事务支出30305.5万元,为调整预算30088万元的

101%,比上年34251.5万元下降11.5%;

交通运输支出3118.8万元,为调整预算3794万元的

82%,比上年3084.3万元增长1.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26.3万元,为调整预算1468万元的84%,比上年391万元增长213.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23.9万元,为调整预算420万元的53%,比上年256万元下降12.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15.3万元,为调整预算697万元的103%,比上年904.9万元下降21%;

保障性住房支出3137.9万元,为调整预算2612万元的120%,比上年2017.4元增长55.5%;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488.4万元,为调整预算1443万元的103%,比上年430.5万元增长245.7%;

国内债务付息支出450.7万元,为调整预算436万元的103%,比上年1987.3万元下降77.3%;

其他支出5547.1万元,为调整预算6733万元的82%,比上年1127万元增长392.2%;

国债还本支出9058.7万元。

2015年,面对下行压力加大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多重目标、多种政策、多项改革的协调配合,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大力争取上级资金,缓解收支矛盾。我们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准确把握资金动态,围绕优势、认真谋划,大力争取上级资金,共争取各类上级资金124946万元。其中,农林水方面19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47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4721万元,其它方面96437万元。在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收支矛盾更突出的背景下,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的局面,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县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达13.5亿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4%,为加快推进幸福延津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6922万元,促进农民增收;落实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政策补贴资金564.6万元,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53万元,实施40个项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县累计办理公务卡1599张,实现公务卡结算支付金额1083万元。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全县政府采购规模为6.2亿元,资金节约率为9.5%。财政投资评审成效显著,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完成评审项目172个,完成评审额8.4亿元,综合审减率13.7%

2015年财政工作的圆满完成,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收入增收乏力,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尤为突出;预算编制仍不够细化,预算支出进度仍不够均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财政国库管理改革亟需向纵深拓展;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需要加强;财政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现代财政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等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健全财政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理财水平,防范财政风险。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各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十分集中。收入方面,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幅度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取消减少收费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减少财政收入。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收支矛盾是近年来最为突出的一年。

(一)201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2016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原则

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稳定,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定额在上年基础上再压缩5%,压缩的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民生支出。

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各类资金统筹力度,积极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严禁编列新建、扩建、迁建、高档装修、购置楼堂馆所项目资金,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

按照《预算法》要求,严格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0680万元,比上年65749万元增长7.5%。分别为:

税收收入39710万元,增长10%,其中:

国税6420万元,增长10%,其中增值税4704万元,增长

10;

地税33290万元,增长10%,其中营业税7723万元,增长9.8%。

非税收入30970万元,增长4.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2061万元,增长43%。分别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26万元,下降12.1%

国防支出500万元,增长129.4%

公共安全支出7047万元,增长2.8%

教育支出37222万元,增长44.5%

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增长7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5万元,增长5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6万元,增长2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43万元,增长19.2%

节能环保支出727万元,增长18.4%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208万元,增长13%

农林水事务支出29541万元,增长346.6%(其中改善人居环境资金4476万元,村干部工资244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3607万元,增长164.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75万元,增长97.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8万元,增长14%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4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457万元,增长17.2%

住房保障支出63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10万元,增长623.2%

预备费1830万元,增长1.41%

国债付息支出1400万元,增长39.2%

其他支出21832万元,增长35.7%

3、债券和债务还本支出安排11983万元。分别为:

一般债券本金支出2681万元;

一般债务本金支出8222万元;

专项债务本金支出480万元;

到期政府存量债务支出600万元。

安排食品产业扶持资金3000万元,节能环保产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列入2016年基金预算支出。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本次会议开始前,已安排的支出事项有:

上一年度结转资金243万元。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3万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40万元。

参照上年同期预算安排支出977万元。分别为:农村五保供养支出173万元;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第六批资金211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资金65万元;2015年度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资金3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贴资金37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县配套7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48万元。

另外,基金预算是收支对应,专款专用,不再分项报告。

三、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2016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强化财政职能一是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和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从经济性、合规性、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四个方面展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要以构建五个新延津为目标,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向民生转移,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撑能力;加快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全民素质;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卫生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在保证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的同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支出需要。

(二)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严禁虚收空转和乱收乱罚。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健全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堵塞跑冒滴漏。坚决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执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完善产业集聚区功能,进一步提高承载、服务和集聚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良田工程等相关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中国第一麦品牌的财政扶持力度,提升中国第一麦品牌影响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上级惠农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支持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广运用PPP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设立PPP基金、调整价格等政策,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五)全力推进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力争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创新、富裕、文明、生态、开放新延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