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延组?2011?150号、延组?2011?153号、延组?2011?157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同意:
任命许国波同志为延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延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任命杨家保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任命许永法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延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明文波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延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任命董飞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席敏华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席星炜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李贝贝同志为延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崔兴辉同志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延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尹鹏祥同志延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二0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