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乡市延津县
二、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21
三、反映情况:本人在延津县小潭乡新安村东一公里处租赁乡政府养猪场,从2006年开始遭遇被挖路、打人,高庄村村主任张美军、小潭乡工作人员孙健参与挖路、打人。
四、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新安村东一公里处养猪场遭遇被挖路、打人涉及民事诉讼,正在诉讼当中。高庄村村主任张美军、小潭乡工作人员孙健未参与挖路、打人。根据小潭乡派出所受案登记(延公(潭)受案字{2016}1807号),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双方当事人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延公(潭)行罚决字【2017】348、350号) 。
五、是否属实
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六、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无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