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办理情况公示(马庄乡野厂村化工厂)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11-18 14:40:27 浏览量:3565 字号:

一、新乡市延津县

二、受理编号: D20181114033

三、反映情况:延津县马庄乡野厂村到水口村之间有一小型化工厂,气味刺鼻,白天停产,晚上生产,最近这两天闻不到气味。

四、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件反映的延津县马庄乡野厂村到水口村之间有一小型化工厂经排查,此范围内无化工厂,仅有一小工厂为延津县鑫源再生物资加工厂,位于延津县马庄乡野厂村,法人代表王志灿。非化工厂,该厂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在2016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明电【2016】33号)要求,进行了环保备案《延环清改备第04-18号》。且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新(延)17073号》。2018年11月15日,调查组到延津县鑫源再生物资加工厂进行调查,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负责人说,11月13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之前正常生产,接停产通知后按延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文件要求的管控措施,实施了停产。

经查,该厂工业废气产生区域主要在造粒工段,该厂按环评要求在造粒工段的排气口和出料口分别安装了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查过程中,该厂负责人提供了2018年9月9日由河南省田野绿都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厂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所做的现状检测的检测报告《豫都监(WT)2018第365号》,各项数据均达标。

五、是否属实

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六、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一是责令该厂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治污设施运行正常。二是延津县环保局联合马庄乡人民政府加大对其巡查力度,敦促该厂遵纪守法,遵章生产,减轻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该案件已办结,无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