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县房产服务中心一楼西户住房保障科领取《延津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填写审批表并上交资料。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4.审核完成后,符合条件的进行轮候。
办理地址: 延津县城崇文街南段路西民新小区南经适房1单元1楼西户。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