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 延政〔2019〕48号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11:54:30 浏览量:22062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文2019〕11号),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19〕46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积极创新应急管理理念、制度、机制、着力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统”“分”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自然灾害减灾救援救灾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实施专项预案,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组织主管行业领域的抢险救灾。

  2.坚持“防”“救”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相关灾种的日常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治责任,促进实现综合防灾减灾。抢险救援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3.坚持“上”“下”结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形成反应灵敏、上下联通、延伸到底、运转高效的衔接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19年7月起,改革后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开始运行。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应急管理实现从安全生产监管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一体化综合协调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转变,从应急资源分散管理向应急救援统一指挥、联合响应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建立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依据省、市出台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和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响应标准。在2019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事故灾害具体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响应规范有序。

  2.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机构管、有人员抓。应急管理部门要统一组织编制应急管理规划、政策规划和专项规划;统一制定应急预案,既要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也要指导各相关部门制定专项预案;统一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等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培训演练;统一发布灾害信息;统一指导应急处置。

  3.建立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并细化各乡镇、有关部门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责任。日常应急管理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方面,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相关灾种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灾情监测预警等日常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灾后调查评估等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救急、救援、救灾工作。

  4.建立应急管理预案体系。2020年3月底前修订完成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各行业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完成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各乡镇、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牵头做好本地各类应急预案的汇总工作,建立本县应急预案数据库。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5.建立应急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做好资金、装备、物资保障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事业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应急服务能力。

  (二)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提高应急基础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情况,2019年12月底前分领域、分类型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2020年6月底前建立重大风险数据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工贸、学校、医院、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消防设施和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大力开展安全乡(镇)、安全办事处、安全村(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开展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强化人员配置、队站建设、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等,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应对全灾种的救援能力。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抢险救援能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专兼职一线救援队伍,全面提升疏散自救、现场互救和就近救援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3.提高应急协同能力。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应急管理工作。要健全救灾捐赠机制,多渠道为应急救援筹集资金。

4.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全县应急管理“一张网”调度指挥信息保障体系。应急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建立完善困难救助、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落实抢险救灾社会车辆免费通行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应对事故灾害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

   (三)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1.健全应急预警机制。制定我县事故灾害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发布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及时获取和预报苗头性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健全应急会商机制。应急管理、气象、公安、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救援以及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灾害发生规律、季节特点等,适时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科学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行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

  3.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坚持党政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沟通协调,提升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以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治、应急救援联防联控、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4.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信息发布、灾情报告、现场指挥、舆情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应急管理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

5.健全调查评估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优化细化评估工作规范,完善事故灾害评估专家会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灾害评估及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应急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政府成立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下设10个专项应急指挥部。       

(二)分工负责。坚决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在处理事故灾害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公安派出所要继续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

(三)完善提升。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衔接,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同时,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对落实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附件:1.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名单

     2.延津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20197月17日

 

附件1

 

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名单

 

:李泽宙  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长:于志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武装部副部长

     员:杨志刚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海霞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杨文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孙聚群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家保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德刚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宋振军  县公安局局长

            刘志芬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贾瑞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景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樊超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春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卫兵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范文涛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洪海  县水利局局长

            申延荣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爱国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梁洪深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邵长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裴顺海  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刘庆林  县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

            侯洪力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县气象局局长

            张学艳  县商务局局长

陈鸿雁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彬强  县武警中队队长

            张乃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员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明文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延津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一、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长:李泽宙  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李新生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为伶  县政府副县长    

   县武装部副部长

          麻彦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汪洪海  县水利局局长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长:汪洪海(兼)、明文波(兼)

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二、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

长:付英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李卫兵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长:李卫兵(兼)

          张胜前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

三、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

长:付英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张大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宋振军  县公安局局长

长:宋振军(兼)

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四、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长:岳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李贝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景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长:陈景涛 (兼)

          张胜前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五、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长:岳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李贝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景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长:陈景涛(兼)、明文波(兼)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六、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长:岳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李贝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长:秦  峰(兼)

          明文波(兼)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七、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

长:付英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张大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爱国  县卫健委主任

长:李爱国(兼)

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

八、县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

长:王明彬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汪锋廷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邵长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长:邵长友(兼)

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九、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

长:于志杰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刘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振军  县公安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员

张乃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长:李  韬(兼)

          张乃涛(兼)

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长:于志杰  县政府常务副 县长

副指挥长:刘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长:明文波(兼)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十一、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长:于志杰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刘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明文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长:明文波(兼)

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