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21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2-04-25 16:02:03 浏览量:3304 字号:

一、大气环境

2021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范围内工业源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8.58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4.009颗粒物排放量为84.056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11.668711吨。

二、水环境

2021年度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范围内工业源废水排放总量为76.55949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2.103吨;氨氮排放量为1.195总氮排放量为4.675吨;总磷排放量为0.31吨;石油类排放量为0.011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情况

2021年度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范围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38429.428综合利用量为974.55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6.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37453.781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42.788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59.985吨。

2021年度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范围内危险废物产生量25470.073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23258.619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93.326吨,送持证单位量23160.864吨;危险废物本年末贮存量2308.4吨。

四、污水处理情况

2021年度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范围内污水处理厂2 家(不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共处理废水2135.31万吨,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量1841.226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294.084万吨;再生水生产量1095.0万吨,再生水利用量1095.0万吨,其中景观用水量1095.0万吨。

五、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

2021年度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场1家,设计容量70万立方米,已填容量66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实际填埋量1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