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4-26 09:05:40 浏览量:4510 字号:

政策名称:延津县危房改造政策

实施部门:延津县住建局

单位地址:延津县城人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电话:7106912

一、政策内容: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1.C级维修加固房屋每户补助6000元;2.D级拆除新建每户补助25000元;3.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4.以上补助标准为上限标准,各乡(镇)应对改造户实际用工用料情况进行审核,高出补助标准的按补助标准拨付资金,未达到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支出拨付资金。

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申请 2鉴定机构鉴定危房等级 3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 4乡(镇)审核并进行公示 5县级审批6鉴定机构验收 乡级初步验收 县级抽验 7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

4、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的下限标准执行。

5、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危房改造竣工一批验收一批,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竣工验收后及时报县级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