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县计划实施第四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我县安排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4.997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1万元(豫财农综〔2021〕36号、豫财农综〔2022〕7号),省级资金210万元(豫财农综〔2022〕7号),市级资金7.18万元(新财预〔2022〕33号),县级资金916.81734万元(延财预字〔2022〕专公035-2号)。
二、项目对接情况
各级资金共1574.99734万元,对接8个项目,分别为:
产业项目6个,1521.41174万元;
村基础设施项目1个,40.5856万元;
项目管理费13万元。
监督电话:0373-7622178,12317
电子邮箱:yjxfpb10@126.com
附件:2022年延津县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分配表2022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统计表.xlsx
延津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0日
延津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