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延津县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结余62.603075万元(豫财农综〔2021〕32号、36号 )。
2.省级资金598万元(豫财农综〔2022〕22号)。
3.市级资金结余8.321739万元(新财预〔2022〕154号 )。
4.县级资金结余567.352985万元(延财预字〔2022〕专公035-2号 )
资金合计:1236.277799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次安排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用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一个和项目管理费。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2022年延津县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0373—7627809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电子信箱:yjczny@126.com
附件:2022年延津县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延津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2022年延津县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