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部门正职岗位竞聘公告
来源:延津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15:48:05 浏览量:8682 字号: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9)、《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方案》办〔202217)文件精神,经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员工全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公开竞聘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部门正职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竞聘岗位

本次竞聘部门正职岗位6个(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招商服务局、财税金融局、规划建设局、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具体竞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区部门正职岗位竞聘汇总表》(附件1)。

(二)竞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具备与应聘职位相匹配的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竞争部门正职岗位的应具有开拓精神、领导能力,需为组织任命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相关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竞聘资格。

二、竞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竞聘程序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3.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报名前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或现场领取相应表格并按要求规范填写。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有:

(1)《报名登记表》(含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诚信承诺书》;

(5)同版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5张。

(二)资格审查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员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将取消该竞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依据个人意愿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竞聘岗位。

(三)考试安排

竞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试卷为一套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知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材料分析题、材料作文等。

(2)时间安排。本次考试在延津县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查询。

(4)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依据,不计入竞聘人员总成绩。竞聘人员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竞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报考同级别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提供有关证明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结果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每次聘期为三年。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聘用人员岗位档案。聘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可进行聘用人员交流、调整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届满后,按照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员工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聘用至管委会内设机构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商管委会开展,个人考核表由管委会及时存入岗位档案。

管委会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岗位档案并妥善管理。聘用人员调出或离职时,将其岗位档案一并放入原身份档案中,按原档案存放途径进行管理。

(七)聘用后的管理

1.聘用后身份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至管委会后,编制内任职和岗位聘用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分离;在管委会工作期间原职级随体制内档案封存,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职务、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本人档案按照原身份详细记录职务、岗位等级变化和工资调整情况。对担任副科级干部两年以上聘用至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岗位的,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聘用期满一年后,经开发区考核,担任职务的部门得分在80分以上、个人绩效考核B级以上的,由组织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请县委研究任职。对担任副科级干部不足两年被聘用至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岗位的,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聘用期满两年后,经开发区考核,担任职务的部门得分在80分以上、个人绩效考核B级以上的,由组织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请县委研究任职。聘用人员是公务员的,可选择保留档案职务职级,只领取开发区对应职务工资,也可选择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再由组织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请县委研究任职。

在管委会工作期间,职务、岗位等级未发生变动的,调离开发区时,按照档案记录的原身份、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办理调出手续;职务、岗位等级发生变动,也符合原身份职务、岗位等级变动条件,且在开发区任同级职务满3年以上的,视期满考核结果、工作业绩、岗位需求等情况按照实际职务或档案记录职务办理调出手续,任职未满3年的按原档案记录调整前的职务、岗位等级办理调动手续。开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辞职或解聘的,其聘用职务和聘用岗位管理终止。

2.聘用后薪酬管理

被聘用人员薪酬统一按照管委会薪酬体制执行,根据本次改革方案,薪酬总额包含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部门正职拟定岗位薪资标准8500元/月(含五险一金),按正科级管理岗位全县年平均全额工资的150%确定;绩效奖金基数按正科级管理岗位全县年平均全额工资的100%确定。

三、信息查询

本次竞聘工作由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员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为本次公开竞聘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有关考试竞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竞聘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竞聘的后果自负。

四、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竞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竞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竞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竞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竞聘范围、改变竞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竞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竞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本方案由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员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3-7692966(县人社局)0373-7108265(县开发区)

监督电话:

0373—7626984(县纪委监委)0373—7628107(县委组织部)


附件:1.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部门正职岗位竞聘汇总表

           2.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部门正职岗位竞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放弃竞聘承诺书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员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部门正职岗位竞聘汇总表.docx

附件2.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部门正职岗位竞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放弃竞聘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