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司法局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5:19:02 浏览量:3223 字号:

近年来,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主动承担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主体责任,积极打造人民调解队伍,大力开展全社会各层面、多方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充实专兼职调解队伍。一方面以政府购岗方式从乡镇分流人员、自收自支人员、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另一方面各村利用乡村换届在各村两委、网格员、公益岗位和“五老”人员中公开推选5-8名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县共有各级调委会362个,其中村级调委会339个,调解员1180余名,其中专职调解员70名。二是注重业务培训,提升调解水平和能力。健全专职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利用集中授课、交流学习、案件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视频培训等形式,重点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调解技能和卷宗装订等方面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042件,调解成功1002件,集中评审卷宗312本,发放案件补贴6万余元。连续四年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金牌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先后培育金牌调解员30名,优秀调解员50名,向省司法厅报送人民调解典型案例30余篇,其中2篇被省司法厅《“六防六促”常用法律法规暨典型案例选编》采用。三是打造调解品牌,成立个人工作室。为充分发挥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出台《延津县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先后成立17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协助司法所负责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形成品牌效应,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