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延津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6:51:06 浏览量:1398 字号:

关于印发延津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水〔2023〕46号

 

 

各二级机构,局机关有关股室:

 

现将《延津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延津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12月13日


延津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按照《延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延津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津县水利局决定在全县水利建设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严格落实企业自查、专家诊查、项目法人检查、水利局督查,确保工作实效。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洪海任组长,副局长景恒辉、牛领道、原守君、刘文喜、刘新喜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股,王新明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大检查实施。

三、主要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局属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都要对照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情况;分管安全和生产的负责人安排部署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管理情况。

2.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水利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各项目法人及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以及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准备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岗位应急培训,配备和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四、工作职责

(一)局属各股室职责。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本股室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到动员部署到位,方案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1.水资办。负责城市供水及扩建、防溺水、地热井等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综合业务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河长办。负责防汛、水毁工程修复、榆东引黄调蓄工程、堤防加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4.办公室。负责消防、机关安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安全饮水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6、质量监督站。负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7、南分干管理服务中心、祥符朱管理服务中心、文岩渠管理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各自河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8、移民办。负责移民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 全面部署、广泛动员(2023年12月上旬)。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股室、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督促辖区、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

(二)严密组织、自查自改(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工作;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股室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底)。

1.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股室负责事项开展大检查工作,对负责直接监管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严格监管执法,对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行刑衔接等措施,切实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四)强化督查、巩固提高(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针对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要对本系统相关部门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局领导分兵把口,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隐患整改。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对排查、抽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两个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彻底治理。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当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绝不拖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绝不遗漏;对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该撤人撤人、该停工停工,绝不放纵;对触犯法律的,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放过。要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严格督促督查。要把督导督查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采取明查暗访、突查夜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各单位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整改措施等是否到位,是否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执法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肃追责问责。 要通过大检查做到“五个一批”,即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各股室每次上报的工作情况,都要有具体的数字和典型案例。

(五)加强舆论宣传。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创新安全宣传形式,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强信息报送。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自4月25日起每周四上午将大检查统计报表报至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由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汇总后每周四16时前报送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