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世胜建筑材料再利用加工厂:
你(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提出的取水许可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12月21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完备,申请变更理由充分,符合取水申请变更条件,本机关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单位名称变更为延津县盛达建筑材料厂,法人变更为李保根。
延津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