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指南
来源: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7:01:45 浏览量:2444 字号:

一、申报条件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2023年省财政已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406万元。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补贴资金从2023年起拨付至县国库,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和用款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度,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根据上级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总额和汇总的全县补贴面积核算出补贴标准,县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保留两位小数。实际补贴总额如与下达资金有差异,一是超过部分从以往年度结余或专户利息予以解决。二是结转结余资金要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村和农户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二、申报流程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村(居)委会对照《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组织农户进行申报,对2022年漏报农户进行重新申报。根据《延津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内容,由农户凭确权证书、身份证、个人社保卡(必须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确保能打上钱)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如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的村,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申报),并签字按指印确认,村委会对补贴对象、身份证号、补贴面积、社保卡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负责人将《清册》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乡(镇、街道)汇总各村(居)委会补贴面积制作汇总表后,由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将汇总表纸质版和清册电子版报送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hnyjzzz@163.com),各村(居)委会分户纸质版清册、公示照片由乡(镇、街道)保存备查。6月18日前将本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通过“一卡通”系统校验通过的分户补贴数据电子版导入到“一卡通”系统。国有农场负责农场职工申报补贴面积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