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选址方案公示
来源: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0:20:16 浏览量:7268 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选址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公示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延津县建设路226号

邮政编码:453200

联系电话:0373-7623017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项目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政〔2022〕15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新乡市延津县县林场、东屯镇。(详见附图)

拟用地面积:拟用地总规模19.237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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