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誉达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
你(单位)于2024年5月23日提出的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23日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基本完备,申请理由充分,符合取水申请条件,本机关依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5月23日至2029 年4月22日(长期有效的可不填有效期限)。
延津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