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22 15:52:00 浏览量:870 字号:

2023年03月10日,经新乡市领先助剂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依法为新乡市领先助剂有限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410726202300009号。2024年7月17日经新乡市领先助剂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延津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延政土【2024】15号,经审查,同意申请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证号为:地字第410726202300009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373-762301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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