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17:02:25 浏览量:2304 字号:

单位名称:延津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负  责  人:胡昊

办公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南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联系方式:0373-7692292

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领域的综合协调、督导督办。

(三)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四)统筹全县“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组织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

(五)统筹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六)统筹全县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管理,加强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研究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各级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衔接和建设实施管理。

(七)统筹管理全县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县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

(八)统筹全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县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以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负责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建立一体化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一体化安全防护运营机制。

(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接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及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行政审批管理股。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问题研究,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和依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数字政府一体化统筹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加强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研究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各级各类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衔接和建设实施管理。统筹推进县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负责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审核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指导、协调和监督目录清单实施。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重塑和方式创新具体工作。负责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领域的综合协调、督导督办。

(三)政务服务股。负责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承担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接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参与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四)政务数据管理股。负责全县政务云的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和统一纳管工作,承担县级政务云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县级政务云资源使用审核、动态调整、效率考评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加强非涉密政务网络整合融通,负责县级电子政务外网具体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组织推进全县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全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全县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负责统筹全县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以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拟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一体化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一体化安全防护运营机制,组织开展县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监测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