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延政〔2024〕75号
为保障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延津县段)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涉及东屯镇东屯村,四至范围:东至东屯村园地,西至东屯村园地,南至东屯村坑塘,北至东屯村耕地。
拟征收地块二:涉及石婆固镇朱辛庄村,四至范围:东至朱辛庄村园地,西至生产路,南至朱辛庄村耕地,北至朱辛庄村园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