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优质服务应急处理机制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11:05:15 浏览量:4290 字号: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树立政府办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好舆情应急处理工作,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新闻发布同时布局、同时落实,新闻发布依托《政府网站》处理舆情突发事件的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组织机构

成立舆情突发应急处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及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职责:

1.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科室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理。

2.审定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理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应对机制

(一)建立舆情监控信息员队伍。各科室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业务的干部担任舆情监控信息员。重点加强对干部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二)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各负责人要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汇总上报的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联席会议和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公众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理、严控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造谣、干扰换届选举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报政务、业务信息,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的初稿,送组织部审批后,经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论是舆情初步形成,还是网络舆论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网民理解支持。

(五)建立舆论引导、疏导机制。抢占网络“沙发”,主导舆论发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网上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导、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进行专家解答,以权威的、专业的信息赢取网民的信任。要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理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四、严格责任和追究

要建立舆情应对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员,完善登记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延误应对时机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对因机制不畅、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不听指挥,导致舆论引导不力、突发事件处不及时,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隐瞒不报舆情突发事件,造成事态失控,产生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闻媒体擅自发布与事态发展及处情况不相符的信息,或报道不真实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依纪依法对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