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12345社会公共服务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10-12 09:09:18 浏览量:7438 字号: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津县12345社会公共服务热线

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延津县12345社会公共服务热线工作规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0日

 

 

 

 

 

 延津县12345社会公共服务热线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拓展畅通政府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渠道,搭建更加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使12345热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服务理念,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处置、分级响应”的社会公共服务联动体系为指导思想,着力打造民生接报一站式服务,实现“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的服务目标。

二、 受理督办范围

县12345热线办公室直接受理督办市12345热线办公室转办的事项。受理督办范围包括:

(一)对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物价、民政优抚及水、电、气、暖等问题的投诉和反映;

(二)对农村经济、经济发展环境、国企改革、土地改革、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政府工作的投诉、建议或意见;

(三)对教育、科技、文化、民族宗教、计生、广播电视、交通出行、通讯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问题的投诉、建议或意见;

(四)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政策规定、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咨询;

(五)对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效率、作风、态度的意见或投诉。

凡属于各部门、各单位日常工作中需要向上级反映的问题,按照正常渠道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交由信访部门处理,原则上不接待群众来访。

三、 工作职责

(一) 县12345热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市12345热线办公室交办、转办事项的落实反馈等;

2.负责群众直接反映到本单位且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3.负责完成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反馈等;

4.直接调查、协调处理群众反映大、影响面大、处理难度大的事项;

5.负责本单位热线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总结、材料整理和定期汇报;

6.认真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乡(镇)、县直单位12345热线办公室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做到人员、设备、制度“三落实”。

1.配备12345平台运行的工作人员;

2.配置热线工作所必需的专用网络办公设备,实现与县12345热线平台的互联互通;

3.固定的办公场所;

4.健全的工作制度。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及时、尊重事实、客观公正、讲求实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辖区、部门和单位职责,对上一级部门交办的事情不得推诿、拖拉、扯皮或矛盾上交。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县12345热线办公室确定一个单位牵头办理,其他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三)坚持高效务实、又好又快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争取以最短时间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

(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超越政策规定或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说服疏导,讲明道理,取得群众的理解。

(五)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保密的原则。一是对群众负责,反映人要求保密的,一定要尊重反映人的意思,避免产生副作用;二是对上级机关负责,凡是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能向社会公开的坚决不说,凡是解决群众问题不利或无关的话坚决不讲。

五、工作程序

县12345热线办公室工作程序包括受理登记、交办、反馈、回访、归档等。

(一)受理登记。前端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市平台转办要求,做好受理登记。

(二)交办。

1.市平台转办的问题事项如情况清楚、政策明确,应当即答复处理,并简明记录情况;

2.凡当时无法处理的,按照属地和归口的原则,及时转发到相关单位,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长时间未解决的,实行现场督办制,由县12345热线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同时派人现场督促、指挥;

4.呈请领导批示。对反映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或已经交办但承办单位未及时认真办理造成重复反映的问题,及时报送县政府有关领导。领导批示后进行登记、编号转有关单位办理。

(三)反馈。群众反映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在向反映人反馈的同时向县12345热线办公室反馈。若反馈结果不真实,或无实质性办理结果,县12345热线办公室将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进行通报批评。对领导批示事项,需报送正式书面反馈结果。县12345热线办公室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办理结果。

(四)回访。受理事项办结后,将进行抽查回访,主要包括:问题是否解决,对服务是否满意,有何意见建议等,并做好记录。对回访中发现办理结果不实的事项,再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五)归档。对办结事项进行统计分类后,根据资料情况分别以电子和纸质形式存档。

六、事项办理要求及时限

县12345热线办公室受理事项一般分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

(一)咨询类事项。指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政策规定、执法依据等内容的咨询,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情况的查询。政策明确规定的,当即给予解答;需要有关部门或单位答复的,由部门或单位进行解答,暂时难以答复的,与咨询人约定联系方式和时间,予以答复;咨询人需要书面回答的,应给予书面答复;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拒绝答复,但应当向咨询人解释清楚。

(二)求助类事项。指个人、组织的合法利益、权利等受到损害或威胁,请求帮助的事项,接报紧急(非警情)类求助,被指派单位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必须于30分钟内(城区)到达现场处理,并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因条件限制不能完成的,各单位务必在规定反馈时间内将原因及预期办结时间报告县12345热线办公室,同时向群众解释清楚。接报一般求助事项,2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

(三)投诉类事项。指对政府工作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反映,需核实情况组织专门的调查的,4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部门规章制度有规定的,适用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如期办结的,需在规定反馈时间内将进度及预期办结时间报县12345热线办公室,同时向群众解释情况。

(四)建议类事项。指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需认真记录、分类、归档、整理,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各类事项办结后,各单位在向反映人反馈结果的同时将结果反馈到县12345热线办公室。对情况复杂没有按期办结的事项,县12345热线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报告的预期办结时间,把事项的继续处理纳入新的工作程序,对该事项的办理进行跟踪落实,直至完全办结。

七、工作制度

县12345热线办公室工作制度包括当班制度、责任制度、反馈制度、现场办公制度、通报制度、报告制度、例会制度、培训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

(一)当班制度。12345热线办公室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应当准时上岗,做到受理事项及时、督办及时。

(二)责任制度。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制。

(三)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四)现场办公制度。落实现场办公制,对于需要领导协调、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疑难事项,有关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县12345热线办公室,由热线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确定有关单位现场办公,及时解决。

(五)通报制度。县12345热线办公室将每月通报工作运行情况。

(六)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应当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将结果按时上报县12345热线办公室,由热线办将情况汇总登记,作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县12345热线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七)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由各有关单位参加的例会,听取单位办理情况汇报,综合分析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拟办意见,上报县政府。

(八)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水平、业务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九)舆论监督制度。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行风政风评议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提高热线办理水平。

八、考核与奖惩

(一)12345热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采取百分制办法考核,依据得分次序评出优秀、达标、未达标单位,考核评比由县12345热线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12345热线工作会议,对积极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且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重视、行动不积极、措施跟不上、工作落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并带来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其他

(一)各单位应当积极为12345热线办理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办公环境、工作用车、计算机、通讯等方面给予支持,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则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保证政令畅通。

(三)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