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展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20〕23号)要求,延津县对照26个领域的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同时关注公众信息需求,认真梳理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开展了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